为了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和县委组织部的委托(西委组〔2017〕7号),郧西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从2017年6月28日起,对羊尾镇原党委书记杨耀东、党委书记(原镇长)黄敏定同志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羊尾镇同期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是:任期内党和国家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地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组织管理情况、重大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效果、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和廉政建设情况等。
羊尾镇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杨耀东、黄敏定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有何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向审计组或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反映,并欢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长:刘冬梅
成 员:胡德娥(主审) 庹 甜 吴明羲 韩玄德
审计廉政监督员:韩玄德
联系方式:
信 件: 郧西县审计局 局长收(邮编442600)
电 话:审计组长 13581388900
郧西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郧西县经济责任审计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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