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 通 告 (第37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等场所在营业期间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要在岗在位,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歇业单位要将火源、电源(除消防用电)、气源切断,对歇业期间因特殊原因无法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防火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复工复产企业开工前,要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并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线路和设备,尤其要规范临时用电管理,要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同时生产作业期间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消毒用医用酒精存放场所应当独立设置,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储存场所应优先选取具有防爆条件的建筑,作封闭式管理,因疫情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防爆条件的场所,要远离火源,电气线路应进行防爆处理,无法满足防爆条件的场所应当切断场所电源,进入场所不得携带火种、手机。

二、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要加强对病房楼、发热门诊楼、住院部、餐厅、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和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等设备的检查、巡查。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各相关单位、居民小区在采取进出口防疫管控措施时,必须留足宽、高均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能够保障消防救援车辆迅速通行。

三、居家时谨防火灾事故发生。社区(村)居民在居家隔离时,要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厨房,不在楼道口、楼梯间堆放杂物;不乱停放电动自行车、不要“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在同一插座上同时插接空调、电暖气、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浓度75%的酒精易燃易爆,居家消毒使用时应远离明火,存放时要远离火源、热源,放置在通风阴凉处;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示。乡镇(场、区)、社区(村)等基层组织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疫情防控工作,在开展疫情摸底排查和防疫宣传时,一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提示,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复工复产单位要及时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使每名员工做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利用公告栏、电子屏、员工微信群等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提示。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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