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在线讯(通讯员 张娟)因临时有事,湖北郧西一女子想将刚买的桃子退掉,结果水果贩不同意,女子与水果贩为退桃发生纠纷,所幸民警及时协调劝说,化解双方矛盾。
7月23日上午,郧西县城关镇男子黄某电话报警,称其在辖区四堰坪路口某小区门口,为卖东西与他人发生纠纷。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处置。
经现场了解得知,报警男子黄某是一名水果贩,事发当天上午9时许,黄某驾驶自己的四轮车在街上卖水果,后将四轮车停在四堰坪路口某小区门口卖水果。这时,女子杨某从此处路过,见水果摊上摆着又大又红的桃子,十分新鲜,便挑选了3斤桃子,让黄某给装上,并付了6元钱。杨某离开没多久,想起自己临时有事,觉得提着桃子出外很是不便,遂决定将刚买的桃子退掉。于是,折回黄某的水果摊,告诉黄某想将桃子退掉,结果黄某不同意,两人便为退桃的事情发生争执,矛盾愈演愈烈。
见黄某不同意,杨某一怒之下将黄某车上的桃子扔在地上,以致掉在地上的桃子不同程度摔坏和损毁。
当天,民警到达现场后,及时阻止双方争吵的行为,并将掉在地上桃子一一捡起。
经现场确认,杨某共损坏桃子5斤,共计10元。于是,民警现场告知其损毁他人桃子的行为是不对的,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民警对双方进行协调劝说,促使双方达同一致意见,杨某赔偿黄某桃子10元。至此,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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