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茂康)近日,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名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五项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将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500元之处罚。
7月8日上午8时许,该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陕西省白河县男子赵某驾驶一辆擅自改变车辆外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逾期未检验、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中型货车,满载一车木材,从陕西省白河县往郧西县涧池乡方向行驶,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于是,民警在228省道郧羊路36KM路段处,对该车展开布控查缉。
当天,违法行为人赵某被民警拦停后,为逃避处罚,在民警核实其身份信息时,赵某趁民警不备,弃车逃离现场,后民警通过联系车辆对该车予以拖移,将该车拦截。
经走访调查得知,其所持驾驶证的驾驶人并非赵某,而赵某却谎称自己是驾驶人王某。
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民警电话通知赵某限期4日内到交警大队二中队接受处理,赵某也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7月12日,该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500元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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