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44个单位荣获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郧西在线讯 通讯员万禄华报道: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8月3日,县文明办在县卫计局会议室召开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推进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44个单位荣获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孔宪新,县文明办全体干部以及各市级文明单位分管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度市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孔宪新为县卫计局、县委办两个单位授牌。

会议指出,成绩只代表过去,文明单位是动态管理,不是终身制,大家一定要克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格考核管理。建立定期例会、督办考核、末位退出制度,让各单位都有危机感,努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要明确创建重点。主要围绕测评体系、领导班子、思想道德、活动载体等方面抓创建,牢牢把握文明创建为人民的根本宗旨。要完善档案资料。切实做到立行立改,查缺补漏,“虚功实务、虚事实干”,通过档案资料反映创建过程。

与会人员还观摩学习了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城关镇等单位的氛围营造和档案资料。“现场观摩形式很好,大家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维。”县农商行同志说。

“这次会议我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其他单位的好做法,更加深入领会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精神文明建设,就是在人的头脑里搞建设,就是提高全民的素质,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把人的精神做大做强。”县纪委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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