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就郧西县天岭公墓实行“禁鞭禁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将郧西县天岭公墓范围(服务区和墓地)全域划定为禁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鸣放各种礼炮(电子礼炮除外)。
2.在墓地全年禁止焚烧纸钱、冥币和花圈等丧葬用品;不得使用塑料、锡泊等不易降解的丧葬用品和抛洒纸钱。
3.办理丧葬活动时,禁止在礼宾厅内使用蜡烛、供香等燃烧类祭祀用品,不使用人工火炮锣鼓,可播放哀乐和火炮锣鼓音乐。
4.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做好该区域禁鞭禁烧的宣传工作。
5.倡导群众选择“鲜花替烧纸、丝带寄哀思、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文明祭祀方式和现代追思活动。
6.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做绿色殡葬、文明祭祀的表率,带头实行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从俭办丧、节俭祭扫。
7.本通告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郧西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