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0日上午9时,郧西县人民法院在观音镇土岭沟村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对程某庆、杨某海危险作业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当地干部群众百余人旁听了本次庭审。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3月1日上午,二被告人在未取得任何采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被告人程某庆携带砍刀,被告人杨某海携带尖嘴锄头一同到观音镇南沟村桐子沟口上洼坑子地质灾害管护区,共同擅自从事采挖绿松石的高度危险作业活动。二被告人沿矿渣堆往洞口方向采挖绿松石时,被观音镇巡山护矿队当场抓获。
庭审中,二被告人当庭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二被告人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事项批准或许可的情况下,共同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危险作业罪。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的从轻从宽量刑情节,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告判决如下:
“被告人程某庆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被告人杨某海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出于警惕。本次巡回审判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旁听,让群众在家门口获得一场形式生动、内容警醒的法治教育,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意识,筑牢了安全生产的底线,切实做到保护我县矿产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