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法治乡村建设,让广大群众亲身感受法律的公平公正,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近日,土门镇邀请市、县法院在该镇平原村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进行现场庭审。
该起交通肇事案发生在平原村,肇事人为本村人。当天上午,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经过公开审理和当庭宣判,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未提出意见。
庭审结束后,旁听村民提出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工作人员对其一一解惑答疑,并鼓励大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湖北刘贵福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农村常见的民间借贷和邻权纠纷等内容,为群众进行《民法典》宣讲。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王锐介绍,此次市中院刑事审判庭来到土门镇平原村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目的就是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提醒人民群众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做到知法守法,敬畏法律,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土门镇平原村三组群众李洪庭也表示,此次现场审判,让老百姓深入了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受益匪浅。
今年以来,土门镇以村为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暨《民法典》进乡村大会5场次,受教育群众4000多人,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镇公共安全指数不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