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强报道:“经过组织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今后我一定端正态度、认真履职,单位里的大小事务都一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日前,郧西县景阳乡纪委对某单位部门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时,受教育干部当场表态。这是该乡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为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今年以来,郧西县景阳乡纪委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同时,前移监督关口,注重用足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因人施策,为干部“正骨整脊”。对小问题严批评、多敲打、勤提醒,把“第一种形态”融入到日常工作,实现“红红脸、出出汗”常态化推进。
“谈话之后,组织多次关心我的工作生活,让我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温暖,我会化压力为动力,更加奋发有为工作,回报组织的信任!”一名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向案件承办人员感叹道。
“谈话函询不能泛泛而谈,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一定要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注重结果运用,让犯错的党员干部在‘红脸出汗’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组织的关爱,才能确保效果最大化。”景阳乡纪委负责人说道。
同时,着力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后半篇文章”,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诊”,对未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坚决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止目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2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