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颖妮报道:4月24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勇、副主任哈荣霞、何昌森、徐朝晖、许庆东、汪建成、耿家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谭道军、副县长郭龙银、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郧西县矿产资源管护办法(草案)》修订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暨水环境质量状况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审议通过了县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和县人大法制委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初审意见;书面审议通过了县财政局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委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初审意见;书面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中,县人大常委会对2022年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水环境质量状况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询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城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工作情况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教工委、城环工委、代工委对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初审意见,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