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结合辖区交通实际科学研判分析
采用“高峰岗”勤务模式
开展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重点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篷、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未登记上牌,非机动车、行人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同时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或扣车,并对其进行普法宣传,向广大交通参与者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营造安全出行氛围。


县交警大队表示,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出行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