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第 1 号)

近日,我市在对外省新冠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时发现阳性感染者。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为进一步严防疫情输入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提醒广大市民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 积极配合参与全员核酸检测,依次有序进行排队登记,落实分区分批有序检测。同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主动下沉社区,配合协助做好人员排查、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同时还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2. 请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郧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落地检”、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3. 全县所有公共场所、小区、公共交通工具等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督促戴口罩等相关防控措施,严格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出小区、商超、景区等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 请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出市、不离县,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出门佩戴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

5. 请广大居民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做好自身和家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公共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做好自我防护。

6. 请广大居民要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公民义务,对因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轨迹、不配合当地防控规定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我们坚信,通过全县人民的众志成城共抗疫情,我们一定能够持续巩固拓展全县来之不易的良好防控成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科学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郧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