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公开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部署要求,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县纪委监委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6个方面问题,集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力争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具体项目

(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具体包括2020—2021 年中央、省、市 、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 “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突出问题,具体包括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二)不合理医疗检查、“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具体包括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基因检测结果造假、血液透析领域骗保、套取医保基金、违规报销等问题。

(三)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具体包括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四)食品安全问题。具体包括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不严格、网络餐饮食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五)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具体包括未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问题。

(六)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二、各责任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

(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719-6235265。

(二)不合理医疗检查、“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整治) ,县医保局(“三假”问题专项整治) ;监督举报电话:县卫健局 0719-6226907,县医保局 0719-6311281。

(三)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719-6228847。

(四)食品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监督举报电话:0719-12315。

(五)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房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719-6227568。

(六)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719-6236525(县人社局),0719-6227500(县社保局)。

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

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在上述6个领域吃拿卡要、克扣盘剥、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问题。

来信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137号郧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42600)

来访地址:郧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举报电话:0719-12388;0719-622196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附件:专项整治项目及具体问题情形

郧西县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领导小组

2022年6月7日



专项整治项目及具体问题情形

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

(一)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1. 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 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 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 应通过“一卡通”发放而不采用“一卡通”发放、该直发而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5. 政策清单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或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等问题;

6. 补贴资金发放部门、乡镇(场、区) 、村(社区)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 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二)“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8. 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9. 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代理银行未按照湖北银保监局要求选定等问题;

10. 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三)违法违规问题

11. 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12. 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13. 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

14. 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的问题。

二、不合理医疗检查、“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 问题

(一)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

1. 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2. 对符合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认可而进行的不必要重复检查问题;

3. 分解收费项目的检查问题;

4. 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医疗检查费用问题;

5. 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

(二)  “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 问题

6. 基因检测结果造假问题,尤其是通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报销医保肿瘤靶向药问题;

7. 血液透析领域诈骗医保基金问题,尤其是虚记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假透析”诈骗医保基金问题;

8. 利用死亡、五保参保人员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享受医保待遇问题;

9. 通过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病及门诊统筹等方式违规报销问题;

10. 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中一般违法违规、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问题。

三、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

1. 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2. 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3. 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4. 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5. 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四、食品安全问题

(一)  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不严格问题

1. 未划定本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口道路两侧食品摊贩禁售区域范围的问题;

2. 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3. 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售卖“三无”食品的问题;

4. 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效果不实的问题。

(二)  网络餐饮食品监管不到位问题

5. 查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

6. 对网络订餐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查处不严或执法不到位问题;

7. 对涉及网络订餐的投诉举报没有及时处置的问题。

五、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

1. 未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的问题;

2. 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受托作为公共收益管理人,不按要求定期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支出情况,违规擅自使用公共收益的问题;

3.  受委托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时,违法加价或违规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费用,不按要求公示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的问题;

4. 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

六、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一) 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1. 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未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

2. 违反规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存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3. 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4. 违规投资运营,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问题;

5.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问题。

(二) 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6. 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7. 参保人及他人违反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有意隐瞒实情,冒领或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