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随手拍”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向善向好,现决定在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随手拍”活动,欢迎广大社会人士积极参与。

一、活动内容

办事的市场主体或群众,发现如下问题,均可使用设备进行“随手拍”,相关照片或视频提供给县纪委监委:

1. 实施或变相实施已明令取消的审批与验收事项;擅自设立或变相增加许可、审批、监管、验收事项及延长审批与勘查验收时间;安排业务不精人员进驻窗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跑”;

2. 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实行检查措施、强制措施或执行措施;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任性处罚;下达罚款指标,以罚代管,以罚促收;

3. 巧立名目变相收费或强制摊派;索取、借用、占用企业车辆、财物等;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

4. 随意安排涉企会议、培训、调研,强令企业或个人参加规定之外的会议、培训、研讨会、论坛、庆典、考核、表彰、评比达标等活动;强制企业或个人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并借此收取服务费用;

5. 对服务对象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敷衍塞责、“踢皮球”;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说“我不知道”“不归我管”等;对企业合理诉求视而不见,久拖不决;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本可一次高效办理,要求服务对象跑多次;

6. 利用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要求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 干预和插手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在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默许、纵容、包庇特定关系人在其管辖或者影响范围内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8. 搞虚假承诺或言而无信,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不落实;新官不理旧账,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在惠企利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或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设路障”;

9. 对上级精神和安排部署推诿扯皮、机械执行,把布置当落实、把开会当执行;对交办的事项只安排、不督促、不汇报,当甩手掌柜;

10. 包庇纵容“市霸”“行霸”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企业或群众实名提出的建议、意见、投诉举报不受理、不回复、不整改;对投诉举报的企业或群众打击报复。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至12月

三、参与方式

方式一:将图片及问题线索的基本情况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yxxdfzfs@163.com

方式二:将图片及问题线索的基本情况邮寄至郧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四、结果运用

县纪委监委将经过审核确认的相关问题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办理整改,整改结果酌情向提供者反馈。涉及相关单位、职能部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将一查到底,严肃追责问责。

五、相关要求

拍摄图片与反映问题需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主题,问题描述要客观公正、条理清晰。拍摄图片须为原创,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或合成等技术调整,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造成相应法律责任由参与者承担。投稿时需注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县纪委监委将对投稿人信息予以保密。

中共郧西县纪委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