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典型、激励先进,引导广大青年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集体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全市行业文明和文明城市创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近日,在“2018-2019年度十堰市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中,县公安刑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保障志愿组、县人民医院内科团支部、县人民法院香口乡人民法庭等四个集体荣获该称号。
被命名集体立足岗位实践,在服务群众、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奋发有为、甘于奉献,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突出业绩,在服务群众中弘扬了职业文明,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青春风采,在疫情防控中彰显了担当作为,为我县广大青年和青年集体树立了榜样。
通讯员 侯亚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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