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一村民焚烧秸秆被处罚

5月19日,城关镇、县环保局在巡查中发现乾兴寺村二组村民董学山焚烧秸秆,产生大师烟雾污染空气质量,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予以处罚,董学山当即表示愿意恢复整改。

  【乾兴寺村村民  董学山:我把地里麦草烧了,烧了影响环境、影响环境卫生,今后不再烧了。 】

   当前正值夏耕时节,部分村民开始焚烧秸秆,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对违法者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乾兴寺村治保主任 袁兆君:今天,县、镇开展秸秆禁烧联合执法巡查,发现我村仍有部分村民有烧秸杆的现象,对此,我村(将)加大重点时段巡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及引导,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及守法意识,杜绝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生。】



据悉,郧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下发了禁烧通告,加大了巡查和宣传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焚烧秸杆的违法行为。

全媒体记者  胡颖妮  通讯员 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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