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池乡:“十强化”筑牢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墙”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涧池乡结合实际,迅速行动,突出“十强化”的举措,全面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全力保障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涧池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和《涧池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同时,仅3月份,乡党委、政府先后三次在全乡干部大会上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分片区召开护林员防火工作会议,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落实。以村为单位成立森林防火巡逻队,村书记、工作队长、驻村领导为巡逻队第一责任人,各片区的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驻村队员、村组干部全员上阵,确保村内每个区域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强化宣传引导。利用院落会、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健康普查和扶贫“三类人员”入户摸排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防火知识,使防火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强化预警响应。乡村两级制定详细的森林防火、救援、交通、消防、医疗等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

  强化火源管控。严禁农户带火上山,对烧地边,上坟、烧火粪等野外行为及时制止,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强化包保责任。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包保到人,与其监护人签订监管责任,压实监护人责任,堵住管理漏洞。

  强化隐患排查。各村护林防火巡逻队要深入村组、田间山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强化队伍建设。每村组建30-50人救火队伍,并备足配齐防火物资,确保一旦有火情发生,队伍能够迅速到位,服从指挥,科学救火。

  强化责任追究。一旦发生火灾,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并从严从快处理,对违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行为坚决予以依法打击。

  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做到不脱岗、不漏岗;严格落实火情快速报送制度,做到不迟报、不漏报,确保处置及时,不留盲区。

郧西在线讯 通讯员 李白  刘义军 周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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