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第19号)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为做好返回郧西、返回武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返回郧西、返回武汉人员,目前是指在省外的郧西人员返回郧西、省内在郧西人员返回武汉,此两类人员可以放行。

二、郧西与省内各地、市、州(不含武汉)之间、郧西境内各乡镇(场、区)之间人员暂时不得流动,待上级指挥部后续发布相关通知后再行通告。

三、县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封控点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服务、体温检测、信息录入、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返回郧西人员须填写申请表后,由目的地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县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返回郧西人员返回时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等证明文件。

五、返回武汉人员须提前了解武汉当地的相关政策,并按武汉当地规定提出申请。返回武汉时,需携带身份证、武汉当地审核意见等证明文件。

六、服务咨询电话:

白天:0719—6313169;夜间:0719—6227383,110。

附件:返回郧西人员申请表

        郧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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