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危险物品上路 货车司机深夜被民警查获

(通讯员 吴健 乐绪懿)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湖北郧西一货车司机竟私自运输危险物品上路,结果被民警深夜巡查发现,最终货车司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案,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9月16日晚上22时, 郧西县公安局六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得知,有一辆车行迹可疑,由辖区两夹路往梁家川村方向行驶。于是,民警迅速出警赶往该路段查看处置。

根据获悉的线索,民警进一步排查后了解到,该车辆为箱式货车,车内有可疑物品,正沿两夹路往梁家川村方向行驶。于是,民警加大辖区巡逻力度,于当晚23时许,巡逻至辖区梁家川村路段时,发现一辆红色箱式可疑货车,正停在该村级路边的一商店门前,民警遂示意驾驶员接受检查,并对该车车厢进行了查看。

在货车车厢内,民警发现了有烟花爆竹类运输物品。经现场清点,鞭炮A7的共计14件;15层的鞭炮分别为10件;规格10000鞭炮1件,共计25件。

经调查了解得知,该货车司机孙某,现年47岁,系郧西县景阳乡人。事发当天,孙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驾驶一辆厢式货车上路,由郧西县上津镇往郧西县六郎乡方向行驶,行至该县六郎乡梁家川村时,被六郎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9月17日,该所依法查处该起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案,将违法行为人孙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

警方提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使用专门的危险物品运输车,承运人、驾驶员、押运人、托运人均要取得相应的资质证明,同时还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等有严格规定。尤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危险性高,极易引发爆炸事故和人身安全意外,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切勿以身试法,以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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