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茂康)8月17日晚,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上津派出所联勤联动,在上津镇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七夕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当晚8时30分至11时30分,该局交警大队三中队与上津派出所联勤联动,在上津集镇卫生院、上槐路等路段设立两个查缉点,携带执法设备,对过往车辆进行逐车检查和盘查。行动中,全体参战民(辅)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过往车辆司机通过察颜观色、简易吹试、呼气测试等方法进行辨别检查,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并对驾驶人进行提示宣传教育,强调“酒后、无牌、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性,起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行动中,共检查各类车辆150余台,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起,无牌无证4起,暂扣机动车7辆。目前,三名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人分别受到行拘处罚。
民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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