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中心组开展第11次集中理论学习

郧西在线讯记者汪伟实习生李登航 范安疆报道:7月23日,县委书记张涛在县政府视频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委中心组第11次集中理论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在家县四大家领导,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各乡镇(场、区)党委书记,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理论学习。

会议采取自学和集中领学方式进行,自学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维国同志在全市纪念建党97周年表彰会上的讲话》和《十堰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

会议集中领学了《市委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市县域经济工作暨二季度重点项目拉练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李克强、韩正同志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省纪委通报【2018】第6期、第7期、第10期、第11期(即:《关于7起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不力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关于2017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的通报》《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和武穴市检察院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的通报》),市纪委《关于5起信访工作处置不力责任追究案例的通报》,以及关于印发《十堰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办公厅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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