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在线讯 通讯员陈清军报道:时值五月,正是百花盛开、惠风和畅的季节,公路两边种植的花草竞相绽放,让路人在羡慕花儿开的娇艳的同时,不自然地想摘几朵据为己有。日前,十堰郧西一男子便在路边偷拔了几朵他人种植的玫瑰花,被他人发现后报了警。
5月17日23时许,郧西县公安局观音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村干部报警,称发现有人偷拔了路边绿化时种植的玫瑰花。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的黄土梁村村委会门前。
现场,民警看到一男子垂头丧气地坐在公路旁边的台阶上,报警的村干部向民警叙说了该男子偷拔玫瑰花的行为和经过。
经了解得知,该男子名叫杨某,系郧西县马安镇人,杨某于当晚22时骑摩托车往家赶,途径观音镇观马路时,见公路边上种植的玫瑰花鲜艳多彩,煞是好看,便停下摩托车,到路边上拔了一株准备离开,不料却被开车路过的该村村干部当场看到。为了以儆效尤,该村村干部便报了警。
据村干部反映,路边栽种的花草是公共财产,绿化环境的同时也为群众带来良好的视觉感受。近几日公路边上栽种的花草树木不断减少,令人苦不堪言。当天,杨某承认了自己偷拔玫瑰花的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在民警的批评教育后,杨某接受了赔偿村委会200元钱的处罚,并在民警的见证下与村委会达成治安调解协议,村委会不再追究杨某责任,杨某也表示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
民警提醒:公路边上的绿化花草树木属于公共财物,市民私自移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请大家莫要私自移栽或乱摘,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城市的绿化、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请大家以爱美的心态去欣赏美,文明自己的爱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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