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虎)7月11日,笔者从郧西警方获悉,7月9日,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犯罪嫌疑人韩某新、余某东、刘某建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3月14日,犯罪嫌疑人韩某新、刘某建、余某东等人合伙从湖南购买挖沙船(无任何手续),并与周某某经营的公司签订合同,以挂靠该公司的形式进行采砂作业并销售。经营半个月后,双方解除合同关系。此后,韩某新等3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汉江郧西县观音镇冷风沟河段私自采砂并销售。截至目前,韩某新等3人非法采砂14136.6立方米,涉案价值6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新、刘某建、余某东3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郧西县是千里汉江由陕入鄂的门户,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核心水源区,担负着“一江清水入库”的重任。
今年以来,郧西县公安局立足县情,积极履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水源地良好环境。该局任命了汉江、天河、金钱河等7条主要河流县级、乡级警长,扎实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整治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河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治安秩序。据悉,韩某新案是今年该县侦办的首起非法采矿案。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