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民警过节放假 父子“把握机会”非法电鱼被刑拘

(通讯员 陈清军)想着民警过节不上班,湖北郧西一父子抱着侥幸心理,前往河道私自电鱼,被民警当场查获。目前二人后悔不已。

6月17日中午13时许,郧西县公安局观音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辖区的天河流域非法电鱼。民警沿天河流域一路查找,最终在该镇垭子湾村前方的河道里发现了一艘正在电鱼的小船。于是,民警迅速赶到河边,叫停了正在船上电鱼的两人。

民警发现该船的船仓上躺着上百条被电晕的鲫鱼。经询问得知,两人都姓邹,是一对父子。几天前,老邹从外地务工回家过节,心里便谋划着去河里电一些野鱼吃。于是,便乘着中午午休时间,约上儿子邹某带着自制的电鱼设备,来到该处河边,驾驶之前放于岸边的小船,行至河道中间开始疯狂的电鱼行为。开工不到一小时,就电了近20公斤野鱼,父子高兴不已,想着再多电些,就被民警发现了。

面对民警的询问,父子二人表示知道自己电鱼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想着今天是周末,又逢端午假期,民警应该没有上班。于是,就想着“把握机会”,电一些鱼回去过端午节吃。

当天,邹氏父子因涉嫌非法捕捞罪,其作案工具被依法扣押。

6月27日,老邹依法被刑事拘留,其儿子也被取保候审,等待父子二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面对违法犯罪的后果,老邹表示后悔莫及,自己贪图小利却付出了沉重代价,而且还连累了自己的儿子。

民警提示:非法捕捞对江河流域的自然环境和水生物破坏极大,且电鱼、毒鱼有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意外事故。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在禁渔区、期使用借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情节严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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