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长住他乡14年户口被注销 鄂陕警方协手帮恢复

(通讯员 曹志鹏)想到平时用到证件少,陕西一女子便忽视了户藉问题的关注,以致自己在湖北郧西居住14年,突然发现自己在陕西的户口被注销,所幸鄂陕警方协手合作,帮助女子恢复了在陕西的户口。

几天前,一女子来到郧西县公安局马安派出所户藉大厅,要求民警为其开具一张其在马安居住的证明。听完女子的诉说后,民警向其告知无法向个人开出这种证明,并进一步向其解释原因。

在与女子交流中,民警了解到,该女子吴某于2004年从陕西省山阳县来到郧西县马安镇居住,因其认为平时用到证件的机会少,便没有关注过自己的户籍问题。直到2018年6月期间,吴某突然发现自己在陕西省山阳县的户口被注销了,这下才急坏了。为此,吴某向陕西当地警方询问后得知,由于长年不再户籍所在地,当地警方在人口调查时查不到吴某,便将其户籍注销了。要其居住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后,才能为其恢复户口。于是,吴某便来到了居住地的马安派出所,要求民警为其开具“我在马安居住”的证明。

了解这一情况后,该所民警立即联系陕西警方,确认事情的真伪。在确认是陕西警方要求协助的情况后,马安派出所随即联系了吴某居住地的村委会,询问其在马安居住的详细情况,并翻阅了常住人口档案,确认了吴某在马安居住的事实,这才向陕西警方开具了吴某在本辖区长住且未在本地落户的证明。至此,吴某成功恢复了在陕西当地的户口。

6月13日,吴某专程来到马安派出所向民警当面表示感谢。

在此,民警提醒:派出所不能随意开具各种证明,例如工作政审需要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盖有其所考(报)单位公章的调查函,方可开具;“购买散装汽油证明”需要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的证明,方可开具……请广大群众在开具证明时,一定要详细了解相关规定,这样既方便自己少跑腿,同时也能使大家理解公安民警工作,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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